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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堆龙德庆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21时21分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

    因原招商引资系列优惠政策不再适用现招商工作有关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废止《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试行)〉〈拉萨市堆龙德庆区经济创新发展产业扶持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堆政发〔2020〕11号)。

    以上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予以废止。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1日

责任编辑:索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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