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其他信息 / 责任清单

堆龙德庆区简政放权工作再提速审批效能再提升

堆龙德庆区人民政府 2020年07月30日 19时52分

根据《西藏自治区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按照“职权法定”原则,通过“初审、联审、终审”三个环节,动态调整了区级权责清单,权责清单涉及26个部门(单位)行政职权10类,共计2870项,其中,行政许可150项,行政处罚1988项,行政强制129项、行政征收20项、行政给付53项、行政检查213项、行政确认65项、行政奖励82项、行政裁决6项、其他类164项。并已基本完成便民服务卡和办事指南的收集工作,将事项名称、设立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收费依据及标准,联系电话等内容面向公众进行了详细公示。2015年以来国务院、自治区、拉萨市政府部门取消的县级行使行政职权事项共29项,堆龙德庆区各职能部门均对应取消。同时梳理自2012年以来国务院及自治区、拉萨市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38项,各部门通过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沟通衔接,规范审批程序,明确办结时限,大部分承接良好。

责任编辑:堆龙德庆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字体: 【打印文本】 【关闭本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