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设置内部机构,分别承办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监所检察、民事行政检察、职务犯罪预防等业务。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批准和决定逮捕权。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和对直接受理侦查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决定是否逮捕。
2、公诉权。是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为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依照法律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指控的权力。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
3、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权。立案监督权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立案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的权力。侦查监督权是人民检察院审查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和移送起诉案件中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的权力。
4、刑事审判监督权。刑事审判监督权是人民检察院对审判机关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以及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实行监督的权力。
5、刑罚执行监督权。对刑事判决和裁定的执行及对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的权力。
6、民事审判监督权。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的权力。
7、行政诉讼监督权。行政诉讼监督权是人民检察院对审判机关的行政诉讼活动是否合法,以及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合法性实行监督的权力,其中包括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的权力。
(二)部门机构设置。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2019内设机构7个,包括:办公室、政工科、公诉科、侦查监督科、刑事执行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案件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8)
第三部分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收入1501.74万元,(年初预算数1185.03万元)支出1441.49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增加364.6万元,支出增加425.61万元。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总收入1501.74万元,年初预算数1185.03万元, 收入增加364.6万元,比上年收入增长32.06%,财政拨款收入为100%。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全年总支出1441.49万元,较上年增加425.61万元,增长41.9%。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01.74万元, 较上年增长32.06%。支出1441.49万元, 较上年增长41.9%,结转结余211.1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决算支出1441.4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27.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7.12万元,资本性支出31.72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94.9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1272.02万元
检察 (款) 1272.02万元 行政运行支出(项)1153.48万元 其他检查支出(项)118.5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05.78万元
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101.11万元 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101.11万元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4.67万元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58万元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4.09万元
3. 卫生健康支出(类)63.69万元。
计划生育事务行政运行支出(款)0.22万元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0.22万元
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63.48万元 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63.48万元
五、2019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三公”及相关经费情况表
1.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三公”经费公务用车经费15.43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主要用于业务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2.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无公务接待,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六、2019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本部门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合计1441.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5.5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315.9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25.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77.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47.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315.95万元,主要包括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无政府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8辆,其中,警车7辆,其他车辆1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共计为7个项目设定预算绩效目标,2019年各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并均已达到制定目标,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也均已完成,且实现情况良好。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2019年度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无扶贫项目资金。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2019年度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无政府债券资金。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19年度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无重点、重大项目。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2019年度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无政府性基金安排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