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堆龙德庆区分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堆龙德庆区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堆龙德庆区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堆龙德庆区分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堆龙德庆区分局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的环境保护的行政管理部门、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机构。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拉萨区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拉萨区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区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草察和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全区生态环境问题和行业安全生产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被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县(区)政府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县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全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组织分配自治区下达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制定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监督检查全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四)负责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全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全区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江作。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全区生态保护规划,指导、协调、监督美丽拉萨建设和构建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谟化防治等红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营理。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提出环境影响意见建议。按国家、自治区和拉萨区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拉萨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八)负责环境执法监测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配合自治区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布设及建设。组织辖区内怀境执法滥测、信访监测、应急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负责环境监测区场化培育和监督管理。
(九)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地方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参与处理生态环境保护对外事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一)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加强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三)负责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按权限负责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辐射安全许可审批。监督管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配合自治区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和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区生态环境局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职责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性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推进美丽拉萨建设。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区生怒环党局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工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资负责参与编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2.与区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工作。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地下水监测数据,负责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引起的地沉降等地质问题,配合区生态环境局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3.与区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
4.与区水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区水利局负责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
5.与区林业和草原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区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自然保护地的管理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堆龙德庆区分局内设置机构11个,包括:行政办公室、财务室、环评办、环境监察大队办公室、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生态保护红线办公室、“禁白”办、“二污普”办。
第二部分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堆龙德庆区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8)
第三部分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堆龙德庆区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局2019年总收入1818.81万元,年初财政拨款收入1568.81万元,其他收入50万元,上年结转200万元。总支出995.81万元。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9年堆龙德庆区环保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818.81万元。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全年支出995.81万元, 年末结转和结余823万元。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995.81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类)635.3万元,占预算数63.8%。
环保项目支出360.51万元,占预算数36.2%。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95.8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95.81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240.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6.62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995.81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类)547.13万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360.18,基本建设支出88.5万元。
五、2019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备 注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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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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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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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公出国(境)团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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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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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接待的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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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的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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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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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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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购置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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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保有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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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2019年度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堆龙德庆区分局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如下: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 公务用车经费0元。
3. 公务接待费0万元
2.对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等情况做详细说明)。
六、2019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2019年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堆龙德庆区分局经费995.81万元,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240.51万元,占总支出的24.15%、工资福利支出306.62万元,占总支出的30.79%、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360.18万元,占总支出的36.17%, 其他资本性支出88.5万元,占总支出的8.89%。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堆龙德庆区分局2019年无政府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我局车辆1 共辆;环境执法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共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制作横幅、各类专项环保日宣传等活动,宣传普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有效提高广大老百姓的环保意识及参与环保的积极性,运营造生命绿洲。
2.确保环境保护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3.掌握各类污染与的数量、行业和区域分布,了解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
4.优化整改方案,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设
5.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建立堆龙德庆区环境监管网络体系,确保环境监管全覆盖,确保辖区内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全区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级生态环境安全。
6.实现贫困户人口脱贫致富,瞄准“一年脱贫、四年巩固”目标。
7.区环保局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环境质量监测,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8.改变堆龙德庆区人民群众的生活习惯,提高群众对“白色垃圾”污染物危害的认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决绝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观念,引导辖区内企业包装时尽量选用环保的包装而不是泡沫塑料。
9.满足堆龙德庆区环境监察大队工作需求。
10.围绕“生态环境质量、环境保护重点任务、生态环境监管、环保基础设施”等方面,打造科学合理的生态环保考核评价体系。
11.统筹推进环保考核工作,严禁“三高”项目引进堆龙。巩固中央环保工作成果,统筹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工作。稳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2019年我分局扶贫资金54.3万元,均为环保监督员工资,我局按季度兑现工资,实现贫人困户口脱贫致富,瞄准“一年脱贫、四年巩固”目标。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拉萨区生态环境局堆龙德庆区分局,无政府债务。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反映政府性基金安排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节能环保: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环境保护事物:反映政府环境保护管理事物支出;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环境监测及监察:反映政府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