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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推动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堆龙德庆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5日 10时44分

近年来,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为规范管理集体经济,推动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坚持“一村一策”高标准发展村(社区)集体经济,创新提出了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与村(社区)干部绩效利益联结机制,31个村(社区)集体经济年收入均达到了100万元以上,6个村(社区)达到了1000万元以上,切实激励村(社区)干部在发展集体经济中担当作为。堆龙德庆区委组织部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出台《堆龙德庆区关于规范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分配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村(社区)集体经济收益按照扩大再生产资金不低于40%,群众分红不多于40%,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不低于10%,村组干部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集体经济收入的5%,通过规范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分配管理,进一步增强了基层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能力。同时,不断完善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与村干部业绩绩效利益联结机制,每年按照资金总额不得超过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的5%要求,按照“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并报镇(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后,用于村组干部的通讯补贴、组长补贴、值班(维稳)补助、年度绩效考核奖励、村级公司运行盈利奖励以及群防群治工作补贴等,引导村(社区)干部主动思考谋划本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思路,为村(社区)“两委”、各类专干搭建平台提升履职能力。自2019年实施《指导意见》以来,共计补贴1150余万元,引导村(社区)干部、专干主动担当、主动谋划村(社区)集体经济。筑巢方能引凤,堆龙德庆区坚持用好利益联结制度优势,通过奖励激励机制,提升致富带头人、未就业大学生、退役军人、外出经商人员等群体进入村(社区)“两委”队伍的吸引力。自2019年实施《指导意见》以来,村(社区)两委队伍中共计吸纳43名未就业大学(专)生、22名致富带头人、4名外出经商人员、15名退役军人,着力优化了村(社区)“两委”结构,切实推动了大家干事创业的热情。

责任编辑:索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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