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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龙德庆区创建生态文明高地(河长制工作)情况

堆龙德庆区人民政府 2024年03月27日 15时58分

针对堆龙德庆区贯彻落实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中提出堆龙河沿岸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随意倾倒问题突出,对周边居民生产生活造成生态环境风险隐患问题,区河长办作为“河长制”工作落实监督部门,结合着力创建生态文明高地工作第一时间推动整改落实。一是开展河道垃圾清理工作,前期区河长办安排护河护堤员不间断清理河道垃圾,但人员力量过于薄弱,在后期现场复核时发现,存在垃圾清理不全面问题。对此,区河长办于2024年2月起再次组织力量对河道内垃圾进行清理,共投入30余人次,机械车辆10台(辆),共清运各类垃圾20余吨。二是持续加强执法监管力度,加大干部巡河力度,安排人员就堆龙河城区段作为重点区域进行24小时巡逻值守,截止目前共发现夜间偷倒垃圾行为5次,区河长办警示教育2次,联合区城管局及乃琼街道进行处理3次。三是区河长办对河道沿线垃圾倾倒严重的东嘎街道、羊达街道、乃琼街道征求监控点位布设意见,并就三个街道提出的布控需求,结合“雪亮工程”实际情况向区公安分局征求意见,以寻求河道管护从人防向技防转变,确保河道沿线随意倾倒垃圾情况得到有效治理。

责任编辑:索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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