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龙德庆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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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责任编辑:汪晓秋 来源:堆龙德庆区 发布时间:2020-09-0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镇(街道),区直各有关单位: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

附件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44号)精神和《拉萨市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拉政办发〔2020〕7号)要求,结合堆龙德庆区生猪生产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大力实施以“神圣国土守护者、幸福家园建设者”为主题的乡村振兴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升猪肉生产能力为核心任务,进一步强化责任、政策措施落实,加强科技支撑,千方百计稳定生猪生产,保障肉品市场有效供给,更好满足群众对猪肉消费需求,实现保供稳价。

(二)发展目标。立足当前恢复生猪生产保供给有利时机,确保2020年全区生猪年出栏1.2万头、年存栏1.11万头、能繁母猪存栏0.08万头、猪肉产量达到0.108万吨;2021年年底前产能基本恢复到2018年的水平,年出栏达到1.22万头、年末存栏达到1.02万头、能繁母猪存栏达到0.08万头、猪肉产量达到0.1098万吨;2022年恢复到正常生产水平,力争年出栏达到1.31万头、年末存栏达到1.05万头、能繁母猪存栏达到0.09万头,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取得重要进展,养殖规模化率达到50%左右。

二、主要任务

(一)争取市级资金支持。积极争取拉萨市财政每年安排的300万元专项资金。一是新建猪舍补贴。每场(户)不超过10万元。藏猪养殖场(户)建设运动场围栏的(围栏高度不低于1米,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每场(户)不超过3.5万元。二是出栏商品猪补贴。对个体养殖户年出栏20头以上的,每头一次性补贴100元;年出栏50头以上的,每头一次性补贴110元;年出栏100头以上的,每头一次性补贴120元。养殖企业、合作社年饲养生猪300头以上、年出栏100头以上的,每头一次性补贴100元;年饲养量2000头以上、年出栏1000头以上的,每头一次性补贴120元;年饲养量3000头以上、年出栏2000头以上的,每头一次性补贴140元;年饲养量8000头以上、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每头一次性补贴160元;年饲养量15000头以上、年出栏10000头以上的,每头一次性补贴180元。三是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补贴。养殖场(户)年出栏100-1000头的每年补贴2万元、年出栏1000头以上的每年补贴3万元的非洲猪瘟疫病防控专项经费。四是购买生猪保险补贴,在原来购买保险费用的基础上补贴养殖户支付部分的50%。

(二)落实配套资金。规模生猪养殖场初步选址在马镇辖区,占地面积约40亩,预算投入3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建设猪舍、病死畜尸体无害化处理池、消毒设施池、饲料加工室、排污管道、智能化环境控制、自动化喂料、机械化清理粪污等设施设备。其它饲草料、引种、饲养、猪瘟防控、保险等等环节的扶持资金由合作方和经营方承担。

(三)建立生猪产供销链。以封闭饲养、全进全出等现代饲养管理制度,形成完备的种猪、苗猪、商品猪的生产繁育体系,积极与区净土公司对接,以“订单式”发展模式保生猪生产、保市场供给。加快发展藏猪优势产业,支持藏猪养殖大户、合作社扩大养殖规模。

(四)加快推进类污资源化利用。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藏政办发〔2018〕30号)和《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拉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拉政办发〔2018〕160号)要求,在2020年畜禽类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的基础上,确保到2022年,生猪规模养殖场(户)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五)加强技术培训。定期邀请自治区、拉萨市技术专家对养殖场(户)和相关管理部门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每年定期定员培训一批生猪养殖高素质农牧民,提高养殖从业人员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

(六)强化非洲猪瘟等疫病防控。全面落实自治区非洲猪瘟防控29条措施,压实动物防疫属地管理责任和从业者主体责任。加大非洲猪瘟风险隐患排查,规范疫情报告和处置。

(七)狠抓生猪存栏、出栏、调运、生猪产品市场流入等环节管理。凡在我区运输生猪的车辆必须进行登记备案。严格落实生猪及生猪产品指定通道运输制度,凡是跨省调入或调出的生猪及生猪产品,必须经指定通道进出,科学设立监督检查站。加强对农贸市场、西海冷库等监督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对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疫合格证以及相应验讫印章的猪肉产品,一律不准进入市场和加工销售。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区直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全区生猪生产恢复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召集有关单位和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部署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堆龙德庆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要负责全区生猪引进协调工作,强化进展情况跟踪,按月调度政策落实和生猪生产情况,切实抓好任务落实。

(二)充分发挥职责作用。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生猪生产企业或个体的指导、监督,协助生猪生产主管部门做好疫病防控工作。区发改委要加强与自治区、拉萨市发改部门的对接,争取更多的生猪相关项目和财政资金。区经信局要充分发挥政策优势,加强对接区外生猪生产企业,加大生猪养殖企业的招商引资力度。区财政局要提供生猪生产恢复的资金保障,会同区农业农村局为规模猪场做好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服务工作。区自然资源局要加快落实生猪养殖用地的审批手续,林草局要加强生猪养殖经营主体在自然保护区的选址的指导与审批。区生态环境分局要加强指导生猪养殖区域的选址和养殖区域的土壤、水体、生物等各种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监测分析,加快环境评价工作。区交通运输局要保障区外生猪或生猪产品流向区内的渠道畅通。区农业农村局作为生猪稳产保供的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农业农村部要求,结合自治区、拉萨市农业农村部门意见,主动发挥牵头职责,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和本级财政支持,在责任落实、政策规划、资金投入、人才支持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会同区直相关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形成工作合力,促进全区生猪生产加快恢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猪肉市场的监督管理。区净土公司要发挥国有企业稳定市场的牵头作用,加大生猪生产基地建设投入力度。

(三)加强执法问责。执法部门要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收购、贩运、销售、随意丢弃病死猪以及“隔山开证”、伪造检疫证明或检测报告、逃避检疫、非法调运、“炒猪”、私屠滥宰、造谣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对因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失职渎职以及隐瞒疫情、不及时报告或处置措施不到位等导致疫情发生、扩散蔓延的,要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附件: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生猪生产恢复发展工作

领导小组

为有效应对非洲猪瘟疫情影响,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切实抓好生猪稳产保供工作,特成立堆龙德庆区生猪生产恢复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杜    江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 组 长:张 晓 林   区政府副区长

          次旦朗杰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杨 开 颜   区发改委主任

          刘    强   区经信局局长

          许    毅   区财政局局长

          扎    多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旦增卓玛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江    央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旦增久乃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洛    布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贺    进   东嘎街道办事处主任

          任    威   乃琼街道办事处主任

          强    勇   羊达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 传 勇   古荣镇镇长

          王 定 平   马镇镇长

          陈    敏   德庆镇镇长

          阿旺次仁   区净土公司董事长

          禹 新 娟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玉    措   区农业农村局兽医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张晓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旦增久乃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生猪养殖相关工作的组织、协商、沟通及汇总工作,加强与上级业务单位联系,各相关单位按照领导小组统一部置,认真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