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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拉萨市堆龙德庆区2020年青稞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责任编辑:汪晓秋 来源:堆龙德庆区 发布时间:2020-09-0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镇(街道),区直各有关单位: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2020年青稞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

附件

2020年拉萨市堆龙德庆区青稞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拉萨市2020年青稞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实施方案》精神,为进一步发展我区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实施小农户生产促进工程,不断提升生产托管对小农户的覆盖率,将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农业农村发展基本情况

堆龙德庆区总耕地面积为7.4万亩,其中高速公路等征占面积为1.2万亩,流转面积为2.1万亩,2020年粮食播种面积为3.2万亩,蔬菜面积为1.086万亩,根据我区现有农业产业发展与布局现状,发展2大主导产业,即:设施农业、青稞产业;其主推技术为蔬菜绿色标准化生产技术、青稞高产栽培技术。

二、项目目标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下达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目标,完成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500亩,扶持一批规模化、专业化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为小农户开展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服务,实现专项服务标准化、综合服务全程化,推广集中连片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将小农户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是加快我区传统农业新旧动能转换的助推器,能够帮助整合城乡资源,有力解决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需求问题,有力吸引和集聚土地、资本、科技、人才、信息等现代要素,有效解决“谁种地”和“种好地”问题,对进一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具有深远意义。

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一是有利于引领全区农牧民群众参与农业现代化进程。通过服务组织的专业化服务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技术、装备等要素导入农业生产,切实解决小农经济经营方式粗放、生产效率低下以及因农业劳动力呈现老龄化、兼业化趋势而引发的“种不了地”、“种不好地”和“无人种地”等问题。二是有利于促进服务规模经营发展。通过服务组织提供专业化、规模化服务,形成既不流转土地经营权,又能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新路径,满足一些农户继续从事家庭经营的愿望。同时,让农户可以分享到规模经营的收益。三是有利于促进农业节本增效。开展青稞生产托管服务,服务组织通过集中采购农业生产资料,降低农业物化成本;通过采用先进农作技术,充分发挥农业机械装备作业能力,降低生产作业成本;通过采用新品种、实行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产量和品质,实现农业节本增效。四是有利于促进农牧民增收。开展青稞生产托管,有利于解放农村劳动生产力,实现劳动力在打工和种地之间的优化组合和最佳配置,可取得农业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的双增收,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确定服务产业和关键环节

1.实施地点。2020年堆龙德庆区青稞生产托管服务实施地点位于马镇常木村,共实施面积500亩。

2.托管模式。根据我区农业劳动力状况、农户的生产需求、服务组织的服务能力等因素,选择全程托管模式。

“全程托管”:即青稞生产的耕、种、防、收等生产作业环节,都交由受托方来完成,土地委托方(农户)向受托方订购耕、种、防、管、收等全套农业生产服务项目,整体交费。种子、农药、化肥三种生产物资由农户提供。通过全程托管解放农村劳动力,便于在家务农的青壮年外出务工,在外打工的兼业农户可以安心工作,节省误工费用和交通费;加快经营主体利用先进技术装备发展农业生产,通过规模化、节约化经营来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二)制定标准

1.补助方式。资金补助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经验收合格后,区财政予以拨付补助资金。

2.补助标准。我区托管服务上级配套补助资金5万元。实施青稞播种至收获全程托管试点,原则上单季作物亩均补助不超过100元。

(三)优选服务组织

选定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堆龙德庆区热色农产品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四)监督项目实施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明确分工,强化责任,扎实做好巡回指导和业务指导工作,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推广先进典型做法,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五)检查验收

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组建验收组开展验收,验收要遵循县级初验、市级核验、自治区抽验的程序。县级验收部门包括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管辖镇(街道)农机站、农技推广站等,县级初验后,出具验收报告并进行市级核验申请。

(六)兑付补助资金

资金补助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全部实施完毕,经审核验收合格后,服务组织填写补助资金支付表,区财政局对资料合规性审核无异议后,及时将项目资金拨付到托管服务组织。

(七)绩效评价

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完成后,要及时总结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报送绩效评价报告和工作总结。

四、项目实施流程

(一)动员部署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相关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确定青稞生产托管方,扎实做好青稞生产托管服务前期工作。

时间:2020年2月8日—2月29日

(二)地块选择

地块选择肥力中等,质地疏松,结构好,保灌区,易于排水,土层较厚,土地集中连片500亩,适合机械化作业为宜。

时间:2020年3月1日—3月15日

(三)物资筹备

积极强化物资筹备,组织农户、托管方等积极做好农业物资筹备工作,确保春季农业生产需要的种子、肥料、农药等农用物资储备充足。

时间:2020年3月16日—3月31日

(四)启动生产

从青稞生产的耕、种、管、收等生产作业环节进行逐步实施相关工作。

时间:2020年4月1日—10月15日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及马镇人民政府相关领导为成员的青稞生产托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青稞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的全面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负责试点日常工作,做好考核验收、资金发放等,积极探索和创新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机制和有效模式。

(二)经费保障。根据自治区下拨5万元的项目经费,结合我区财力情况,自行统筹安排县级财政资金。

(三)严格资金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执行报账制,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受益人最终是小农户,不得抵扣任何费用,并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不得对验收不合格的试点项目任务兑付补助资金。对违规冒领补助资金、挪用或挤占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通报。

(四)搞好宣传培训。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试点项目实施需要,会同镇、村及相关部门做好试点项目实施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试点项目管理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样形式,广泛宣传引导小农户从思想上、行动上接受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

(五)托管行业管理。加强对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与农户签订合同的指导和管理,规范服务行为、确保服务质量、维护农户利益;建立多方参与考评机制,制定服务效果认定标准和方式,建立完善服务台账和档案,督促服务组织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实施作业。

附件:

拉萨堆龙德庆区2020年青稞生产托管

服务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实施小农户生产促进工程,不断提升生产托管对小农户的覆盖率,将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的轨道,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成立堆龙德庆区2020年青稞生产托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 晓 林   政府副区长

常务副组长:次旦朗杰  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旦增久乃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 定 平  马镇人民政府镇长

成      员:久美多吉  马镇常木村党支部书记

           央吉拉姆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琼 卓 玛   区农业农村局农技推广站站长

           德庆卓嘎  区农业农村局农技推广站技术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负责试点任务日常工作,做好考核验收、资金发放等,积极探索和创新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机制和有效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