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龙德庆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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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拉萨‘西’引力·堆龙消费季”活动方案》的通知

责任编辑:索曲 来源:堆龙德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7-19   浏览次数:   【字体:

“拉萨‘西’引力·堆龙消费季”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拉萨市关于扩内需、促消费相关工作要求,根据《拉萨市“助企惠民•悦享消费”促进消费系列活动总体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堆龙德庆区“拉萨‘西’引力·堆龙消费季”活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拟采取政府资金引导、企业让利的方式,开展系列促消费活动,刺激消费、拉动内需,确保完成 202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的目标任务,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主题

“拉萨‘西’引力·堆龙消费季”

三、活动时间

    2023年6月至2024年2月

四、主办单位及合作平台

主办单位:堆龙德庆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堆龙德庆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合作单位:嘉联支付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展会承接单位

五、活动方式及安排

(一)假日消费券

1.补贴对象:在拉群众(不限户籍)均可参与,企业用户不可参与领券用券。

2.参与单位:注册地址在堆龙德庆区,有实体门店并正常经营,从事商超、百货(限服装服饰、日化品、农特产品、饰品、玩具、文体用品等零售领域)、餐饮、加油站经营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3.报名审核:商户自愿在嘉联支付活动报名平台申报;嘉联支付对报名商户资料进行初审,核查资料完整性,并对申报主体的账户、信用、支付安全性等信息进行审核;区经信局复审。

4.参与要求:参与商户如出现“先提价后打折”、虚构原价、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等问题,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活动参与资格及未来两年参与类似促消费活动资格。消费券发放期间,主办方将对参与商户进行动态调整,同时依法依规处理相关违法行为。

5.活动安排:在全年各类法定节假日和“宇妥”文化旅游季开幕式期间推出假日消费券,以从事商超、百货(限服装服饰、日化品、农特产品、饰品、玩具、文体用品等零售领域)、餐饮、加油站经营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为主体,发放电子消费券。

6.补贴标准:满100元补贴25元、满200元补贴50元、满300元补贴75元、满400元补贴100元、满500元补贴125元。

7.参与方式:消费者通过“嘉惠多多”微信小程序领取电子消费券,在活动规定时间内到店消费,并通过微信支付在指定核销机具消费后,可享受相应减免补贴优惠。

(二)“上谷之夜·主题夜市”专项消费券

1.补贴对象:在拉群众(不限户籍)均可参与。企业用户不可享受随机立减优惠。

2.参与单位:“上谷之夜·主题夜市”入驻商户。

3.报名审核:夜市承办方负责收集夜市入驻商户的报名资料,在嘉联支付活动报名平台申报;嘉联支付对报名商户资料进行初审,核查资料完整性,并对申报主体的账户、信用、支付安全性等信息进行审核;区经信局复审。

4.参与要求:参与商户如出现“先提价后打折”、虚构原价、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等问题,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活动参与资格及未来两年参与类似促消费活动资格。消费券发放期间,主办方将对参与商户进行动态调整,同时依法依规处理相关违法行为。

5.活动安排:以“上谷之夜·主题夜市”入驻商户为主体,节假日及每周五、周六、周日开展微信随机立减优惠活动。

6.补贴标准:满10元随机立减2-5元、满50元随机立减10-25元、满100元随机立减20到50元、满300元随机立减60-150元、满500元随机立减100-250元。

7.参与方式:消费者无需领券,在活动规定时间内到店消费,通过微信支付满足条件的可享受随机立减优惠。优惠名额有限,先购先得。

(三)贸易交流展销会及专项消费券

组织辖区特色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及尼泊尔手工艺工匠协会等企业参加展销会,并配套发放消费券。

1.补贴对象:在拉群众(不限户籍)均可参与。企业用户不可享受随机立减优惠。

2.参与单位:报名参加堆龙德庆区贸易交流展销会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3.报名审核:商户自愿在嘉联支付活动报名平台申报;嘉联支付对报名商户资料进行初审,核查资料完整性,并对申报主体的账户、信用、支付安全性等信息进行审核;区经信局复审。

4.参与要求:参与商户如出现“先提价后打折”、虚构原价、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等问题,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活动参与资格及未来两年参与类似促消费活动资格。消费券发放期间,主办方将对参与商户进行动态调整,同时依法依规处理相关违法行为。

5.活动安排:在贸易交流展销会期间推出消费券,以参加堆龙德庆区贸易交流展销会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为主体,发放电子消费券。

6.补贴标准:100元补贴25元、满200元补贴50元、满300元补贴75元、满400元补贴100元、满500元补贴125元。

7.参与方式:消费者通过“嘉惠多多”微信小程序领取电子通用消费券,在活动规定时间内在参展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消费,并通过微信支付在指定核销机具消费后,可享受相应减免补贴优惠。

六、资金预算

堆龙德庆区2023年消费季活动预算资金490万元。其中:贸易交流展销会筹备资金50万元,剩余资金用于消费券发放、广告宣传及跟踪审计。

区经信局可根据活动期间消费券实际核销情况进行优化

调整,各领域补贴资金滚动使用,直到用完为止。

七、消费补贴费用结算方式

区经信局与嘉联支付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签订《“拉萨‘西’引力·堆龙消费季”消费补贴合作合同》后,区经信局向嘉联支付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预付消费券资金的80%。活动结束后,由区审计局对活动资金进行审计并出具报告,剩余资金支付至乙方对公收款账户。

八、监督管理

活动期间,合作单位配合提供后台数据及相关材料,由第三方审计公司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保障资金安全使用。

九、组织机构

为切实保障各项举措落实落细,成立堆龙德庆区“拉萨‘西’引力·堆龙消费季”活动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局,办公室主任由次旦罗布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组  长:李晓强    区委副书记

副组长:丛欣江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委宣传部、区经信局、区卫健委、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统计局、区市监局、拉萨市公安局堆龙德庆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城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编译局、区信访局主要负责人。

十、职责分工

(一)区委宣传部负责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向社会公布参与活动企业名单等活动信息。

(二)区经信局负责活动总体协调和组织推进工作,制定相关举措,细化活动方案,做好资金管理,起草综合材料及其他事项。

(三)区卫健委负责活动期间疫情常态化防控的监督和指导。

(四)区财政局负责配套资金的筹措、下达和监管。

(五)区税务局负责消费活动税收相关事宜。

(六)区市监局负责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监督企业诚信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配合相关单位对促销企业资质进行审核。

(七)拉萨市公安局堆龙德庆分局负责电子消费券监管,依法查处违法案件,严厉打击黄牛倒卖套利等违法行为,防范冒领风险;指导重点商户加强安保,防范安全事故;保障活动期间治安及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工作。

(八)区安委会负责检查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九)区城管局负责监督指导参与企业开展户外促销活动。

(十)区编译局负责翻译宣传材料,并对藏文内容审核把关。

(十一)区信访局负责化解活动期间可能发生的信访事件。

(十二)区消防救援大队保障活动期间消防安全。

(十三)区统计局负责消费统计监测工作,强化大数据比对分析,及时反映消费现状和发展趋势。

(十四)区净土公司负责“上谷之夜•主题夜市”相关事宜。

十一、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立足扩大内需战略,结合辖区实际、市场消费特点、产业优势等,有序推进促消费工作。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配合,明确重点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三)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树牢底线思维,落实好各项安全防控措施,严防促销场所发生哄抢、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确保系列举措安全有序实施。

(四)做好统计监测。及时跟进活动开展情况,做好对重点企业的监测工作,并对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五)加大宣传推广。切实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吸引消费者广泛参与,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