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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龙德庆区德庆镇政府机构职能

堆龙德庆区人民政府 2021年03月05日 12时06分

镇政府的主要职责:

(一)在区委、区政府、镇党委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管理本镇辖范围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二)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三)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按照职责范围,负责乡镇建设和管理,制定辖区内发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优化整合镇村两级资源,不断加强和完善各行政村服务设施建设和服务体系,组织服务队伍,满足农牧民群众的不同需求;整治美化环境。

(五)按市、区授权,行使一定的检查监督权、审批(审核、核准)管理权、公共配套设施知情权及参与验收权等日常工作。

(六)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为农牧民群众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八)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七)指导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

(八)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九)指导和帮助村(居)建设和服务,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督修、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

(十一)完善民主制度,建立健全群众监督程序,提高有关居民事务工作的公开性、民主性,不断扩大政府与群众联系的渠道;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十二)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德庆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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