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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议检察院大力宣传公益诉讼,提升公众及各部门的相关意识和能力”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0-04-30   浏览次数:   【字体:

【建议内容】

建议检察院大力宣传公益诉讼,提升公众及各部门的相关意识和能力

【办理结果】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主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推进法制堆龙建设,我院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1.我院于2019年向堆龙德庆区委、区政府提交了《堆龙德庆区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意见》,该《意见》经堆龙德庆区委、区政府研究后,同年10月11日堆龙德庆区委、区政府联合向堆龙德庆区各镇、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印发了该《意见》。该《意见》的下发,凸显了堆龙德庆区委、区政府对我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高度重视,为下一步更好的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4月25日我院举办了“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堆龙德庆区2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到我院感受检察生活。我院次仁卓玛副检察长和民事行政科科长索郎卓嘎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详细介绍了公益诉讼的相关内容,让大家初步了解了开展公益诉讼不仅是一项法律职责,更是一个利国利民的惠民工作。 

3.我院以包村点下乡为契机,除对扫黑除恶进行宣传之外,还增加了公益诉讼的相关宣传内容,让广大老百姓深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4.我院民行科在履行日常监督检查职责过程中,一是我区部分行政单位依然存在不作为及怠于履职等情况;二是部分个体工商户因法律意识淡薄、抱有侥幸心理销售“过期”等食品。发现这些情况后,我院不仅与相关行政单位签订联系机制,进一步提高了资源保护领域、药品领域等相关执法单位的依法履职能力,更以以点带面的方式对相关个体工商户宣传公益诉讼的法律法规,让他们充分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5.下一步我院将邀请各行政机关负责人、乡镇及村级部分代表,通过讲解公益诉讼相关法律法规,以案说法等方式将近期发生我区内的典型案例搬到讲堂,自上而下都能了解到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是一项全民工作,需通过大家共同努力才能将“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扎根扎深。还将继续创新宣传方式,通过新媒体等拓宽宣传途径,加大公益诉讼的宣传,提升公众及各部门的相关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