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区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力度,全面规范城区大型货车通行秩序,有序缓解城区道路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规定,决定在城区划设货运车辆限行区域。
一、限行区域:堆龙大道整段、团结路整段、东嘎路整段、德庆大道整段、柳东路整段。
二、限行时间:早7:00—晚23:00。
三、限行车辆:包括货运车辆、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轮式自动机械车、特型机动车等车辆。
四、绕行路线:109国道往市区方向的车辆经过西环至南环方向绕行,从北环出城车辆经过拉贡大道至西环方向绕行。
五、限行高度:货运车辆、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轮式自动机械车、特型机动车等车辆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六、通告公示期间,对违反本通告(试行)规定的,暂不进行处罚,仅予以提醒教育。通告公示期结束后,由堆龙德庆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依照相关法律予以查处。
七、本通告(试行)自2020年1月1日起试行,公示60天。公示期结束后,正式施行。
请司机朋友们互相转告,提前绕道行驶。请广大市民和司机驾驶员密切配合,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相关规定,听从交通警察指挥,共同维护交通秩序,做到行驶有序,规范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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