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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堆龙德庆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商务局、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招商引资局)机构职能

责任编辑:堆龙德庆区 来源:堆龙德庆区经信局 发布时间:2022-12-12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堆龙德庆区经信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拉萨市工业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堆龙德庆区工业经济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负责推进全区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提出优化全区工业经济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推动相关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

(三)负责提出全区工业经济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自治区、拉萨市用于全区工业经济领域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上报或审批、核准、审核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工业经济的运行、调度工作。监测和分析全区工业经济的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加强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协调煤、电、油、气、运等工业生产要素的调度保障工作。

(五)负责组织拟订全区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协调推进网络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工业各行业数字化转型发展,促进信息消费。负责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行业管理,负责自治区、拉萨市和堆龙德庆区预算内信息化项目的技术论证和符合性审查工作,联系在堆基础电信企业工作。

(六)指导工业经济领域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以及拉萨市相关领域科级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推进品牌战略工作。

(七)负责全区工业经济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承担工业经济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审工作。协调解决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承担工业领域国防动员工作。

(八)负责对全区工业各行业实施行业管理,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工业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矿业、化工(不含炼油、煤制料和燃料乙醇)、建材业等重工业的行业管理;负责食品业、药业、天然饮用水产业、民族手工业等行业管理;负责电子信息制造业行业管理;负责盐业行业管理、权限内国防科技工业行业管理;负责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区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发展的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指导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十)负责全区工业产业园区的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产业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工业产业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工业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指导工业产业园区管委会提升园区管理水平。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应围绕贯彻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防风险、补短板、增后劲为着力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着力提升工业发展质量,不断加强、优化工业经济管理和服务职能,努力构建具有堆龙特色的现代工业体系。一是更加注重从工业和信息化单一层面,进一步扩展延伸到工业经济和数字经济层面,加快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二是更加注重围绕国家、自治区和拉萨市工业经济的任务安排,推动服务和管理下沉,更加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三是更加注重按照简政放权要求,下放管理和服务职能,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逐步减少并依法规范事前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四是加强和改善工业行业管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强化工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加强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

    (1)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国民经济的运行调度工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经济的运行调度工作,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涉及工业经济领域煤、电、油、气、运等生产要素调度保障工作。

    (2)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投资综合管理职责,负责拟订全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目录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明确投资审批、核准,审核的范围、标准和程序。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审批、核准、审核工业经济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要报拉萨市审批、核准、审核的工业经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上报。在工业经济领域涉及自治区和拉萨市、堆龙德庆区财政性建设资金的项目,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规模、方向和资金安排的意见,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筹平衡。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实施的项目,投资计划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制定并联合下达。

    (3)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行业管理部门拟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及政策、措施,制定统一的制度、规范和程序,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推动发展和规范第三方评估机制。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审批、核准、审核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节能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评审意见,在与能源消费总量、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等衔接平衡后,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2.与区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的职责分工。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行业管理,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发展工作,负责自治区、拉萨市和堆龙德庆区预算内信息化项目的技术论证和符合性审查工作,联系在区内基础电信企业工作。区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负责除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职责以外的信息化工作。

3.与区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

4.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区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应急救援相关工作和事故调查处理。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全区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仓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机构职能

下设:双创办公室、综合办公室。

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次旦罗布 

办公电话:0891—6285879

办公时间:夏季(周一至周五)作息时间: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冬季(周一至周五)作息时间: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

办公地点: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团结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