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龙德庆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公 告

责任编辑:索曲 来源:堆龙德庆区 发布时间:2021-11-3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拉萨市堆龙德庆区自然资源局协议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的基本情况

    (一)宗地位置:团结路以西、堆龙大道以南;

    (二)宗地面积:宗地总用地面积大写陆仟陆佰壹拾壹平方米(小写6611平方米);

    (三)宗地的用途:商业用地;

    (四)规划指标:建筑限高:不高于55米;容积率:不大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25%;

    (五)总体出让年限:40年。

    二、协议出让依据

    根据《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堆政复〔2021〕94号)精神,经2021年11月17日三届区政府第9次党组会议、2021年11月18日三届区委第9次常委会议研究,同意将原粮食局登记面积6611平方米协议出让给区净土公司。

    三、出让金核算标准

    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正式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该地块评估单价为2854元/平方米,故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仟捌佰捌拾陆万柒仟柒佰玖拾肆元整(小写:18867794元整)。

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6日。

    特此公告。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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