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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龙德庆区信访局机构职能

堆龙德庆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6日 18时00分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推动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充分发挥堆龙德庆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作用。

(二)加强对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和信访信息汇集分析职责,将信访工作的重心由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增强信访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

(三)加强对重大信访事项督查督办职责,完善信访诉求表达方式,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确保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推动群众信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拉萨市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信访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

(二)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接待群众来访。

(三)负责向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委、区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关问题的建议。

(四)负责“书记大接访”安排受理工作,交办“书记大接访”反映的信访问题,督查督办反映问题的处理。

(五)负责组织安排区长接待日活动,及时反馈区长接待日承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六)负责办理拉萨市信访局和区领导批办、交办的信访事项,承办其他省(区、市)、地(市)、县(市、区)转办的群众来信,负责向乡(镇)、区直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反馈信访事项的处理、落实情况。

(七)负责全区信访信息汇总分析和宣传发布工作,推动全区信访交流信息化建设。总结推广乡(镇)、区直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建议,检查指导乡(镇)、区直部门信访工作。

(八)负责协调本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组织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参与协调处理与信访有关的突发事件。

(九)负责协调、督办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非正常上访人员的劝返接回工作。

(十)组织实施全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联席会议联合办案制度、党政一把手大接访大下访等各项制度。协助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委、区政府做好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重点调处工作,负责将重点矛盾纠纷的协调情况及时向堆龙德庆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十一)承办拉萨市堆龙德庆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和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十二)承办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委、人大、政府、政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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