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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龙德庆区统计局(堆龙德庆区社会经济调查队)机构职能

堆龙德庆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6日 18时00分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能源统计、服务业统计和社会发展统计方面的有关职责。

(二)加强对拉萨市堆龙德庆区直各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管理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统计发展规划,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调查工作,确保统计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调查制度,核算全区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和区情区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相关统计调查数据。

(四)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和环境基本情况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定期发布相关统计信息,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六)建立健全和管理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

(七)指导全区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工作。负责管理全区统计系统各项调查活动。          

(八)承办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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