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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

堆龙德庆区人民政府 2020年01月20日 11时28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拉萨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

(二)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贯彻实施自治区、拉萨市就业发展规划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四)统筹推进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按规定承办异地社会保险关系转续。

(五)负责全区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区就业形势稳定。

(六)组织实施全区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退休工资待遇政策。负责工勤人员工资上报。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管理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

(八)配合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等政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育工作。

(九)组织实施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侵害劳动者权益案件。

(十一)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二)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行政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优化公共服务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责任编辑:堆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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