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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职能

堆龙德庆区人民政府 2020年01月20日 11时29分

堆龙德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拉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拟订全区城乡建设、建筑业、住房保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政策措施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市政工程项目实施和管理,负责平衡、调度和监督使用城市建设资金。

(二)承担规范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根据国家、自治区、拉萨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核。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学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

(三)承担全区保障性住房工作的责任。拟订廉租住房、周转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规划及政策,组织实施好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房屋产权交易及房屋产权管理和建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住房保障资金的管理与安排。

(四)承担推进全区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区住房政策,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提出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五)根据城市建设规划,参与城市规划验评。参与国家、自治区、拉萨市在我区的大中型项目的审核、选址和验收工作。参与审核上报市政府审批的项目选址、定点和规范设计方案。负责城市市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核,参与重要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核。

(六)负责建设项目工程报建、开工许可管理和监督指导招投标工作,规范管理招投标交易市场。综合管理施工企业的资质初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负责对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行为的监督工作,承担对房屋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以及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工作。

(八)负责建设工程抗震防灾的综合管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九)监督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依据上级规定,颁布全区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并监督实施,审核中介机构资质。

(十)指导全区建筑活动,组织实施全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和规范全区建筑市场。

(十一)指导监督全区房屋登记和房屋档案管理工作,承接房屋转移、登记;负责全区房屋抵押登记,办理楼盘确认书;负责全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管理全区房屋拆迁工作,起草房屋拆迁政策、法规和规章,并将相关拆迁队伍资质报上级业务部门审核。

(十三)指导全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小城镇建设,推进城市化进程。指导各乡镇(街道)建设计划编制、农牧区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负责全区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廉租房、公租房、周转房、棚户区改造等)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十四)负责全区住房公积金的监督管理。

(十五)指导全区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建设档案管理及全区建设信息工作。

(十六)负责全区建设领域“双清欠”工作。

(十七)负责建设系统各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执法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建设系统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

(十八)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规划指导工作,监督检查城市建设、基本建设和城市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时贯彻人民防空建设要求的执行情况。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责任编辑:堆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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