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机构职能 / 区直部门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民政局机构职能

堆龙德庆区人民政府 2020年01月20日 11时24分

堆龙德庆区民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拉萨市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民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责任;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负责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承担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五保户供养和生活无着人员的救助。指导全区的五保集中供养工作。

(四)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开展村务公开,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指导社区建设工作,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社区服务管理规范化。

(六)拟定全区行政区划管理,行政区域界线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区行政区域规划,区、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限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初审上报工作;负责全区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上报,依法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与毗邻县(区)边界管理维护和协调;承担堪界档案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图的编制工作。

(七)负责婚姻登记和社会团体登记、协调和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及具体服务工作。

(八)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区社会福利事业机构的管理,指导特困人员、留守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认真落实并监督实施残疾人就业、社会福利和生产扶持的保护政策。组织、指导、协调残疾人康复、教育、文化、体育、劳动、就业、福利事业、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的开展。

(九)负责处理辖区内殡葬、天葬管理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责任编辑:堆龙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字体: 【打印文本】 【关闭本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