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机构职能 / 区直部门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总工会机关机构职能

堆龙德庆区人民政府 2020年01月20日 11时49分

区总工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确定全区工会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任务,指导全区工会工作。

(二)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组织指导全区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贯彻执行各级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工会各项工作。

(三)围绕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职工群众思想、愿望和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和法规草案的起草、修订,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负责工运理论政策研究;指导全区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

(五)加强工会组织对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和联系服务;构建以精准帮扶为重点的服务职工体系,建立健全工会系统服务职工网络载体。

(六)协助区委、区政府做好各级劳模、“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全区劳模、“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的管理服务工作。

(七)指导全区各级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研究堆龙产业工会的设立和管理;负责工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工会干部培训工作。

(八)负责全区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

(九)负责与其他地方工会的交流合作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引领职责,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民族团结、反分裂斗争等教育活动,增强各族职工群众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反对分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职责,围绕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重点帮助职工群众解决日常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保障和发展好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职责,健全基层组织网格,增强基层工作力量,夯实工会组织基础,推动基层工会建设成为职工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加强参与协调劳动关系职责,推动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促进职工队伍和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堆龙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字体: 【打印文本】 【关闭本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