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机构职能 / 区直部门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档案馆机构职能

堆龙德庆区人民政府 2020年01月20日 11时43分

区档案馆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等档案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区直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驻区(中)直单位重要档案及历史档案资料的管理等工作;负责单位的档案处置和接收工作;维护档案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保密。

(三)负责收集和接收按照规定移交进馆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片、声像、电子、实物等重要档案资料,征集社会散存的珍贵档案资料,确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但归属权不清的档案的流向。

(四)负责馆藏档案的科学整理、编目、鉴定、技术保护和安全保管工作,推进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建设。

(五)负责档案理论研究、编译和出版等工作,为社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档案及政府公开信息的查阅服务,利用档案资料为全区科学研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六)负责区级数字档案馆的建立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全区档案资料信息网络,充分发挥数字化在档案工作中的作用。

(七)负责档案资料的开发利用,向社会提供历史与区情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科学文化知识教育。

(八)承担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安全保管基地、档案利用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中心、电子文件管理中心等“五位一体”功能建设。

责任编辑:堆龙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字体: 【打印文本】 【关闭本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