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龙德庆区委巡察办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拉萨市委和堆龙德庆区委以及堆龙德庆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堆龙德庆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二)统筹、协调、指导堆龙德庆区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三)承担巡察工作政策研究、制度建设、服务保障等工作,组织起草堆龙德庆区委巡察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等重要材料。
(四)对堆龙德庆区委和堆龙德庆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巡察整改工作、移交问题线索及事项等进行督办。
(五)负责巡察数据分析、信息处理和宣传公开工作。
(六)配合有关单位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调配、任免、监督和管理。
(七)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区巡察工作,配合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区委工作机关、区政府工作部门党组织、区属事业单位党组织以及各乡镇(街道)巡察工作。
(八)完成堆龙德庆区委和堆龙德庆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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