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财字〔2023〕1号
关于下达2023年部门预算经费的通知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乡村振兴局:
我区2023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报告,经堆龙德庆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下达,望在经费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拉萨市堆龙德庆区财政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及《中央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试行)》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科学合理、均衡有序的原则,统筹安排好、使用好本部门的资金,加强资金管理,保证本部门工作的正常开展,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预算支出进度。为加强预算资金的刚性约束力,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再另行追加经费。
附件:2023年预算表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财政局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