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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堆龙德庆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解读

堆龙德庆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15时21分

一、编制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全面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按照“以水养水”“谁受益、谁管理”原则,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良性运行,使饮水安全工程充分发挥应有的效益。根据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卫生部、自治区水利厅、发改委、财政厅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修订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堆龙德庆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分章编排,共十章五十一条,分别为总则、建后管理体制、工程运行管理、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供水管理、应急管理、供水和水价核定、政策措施、奖惩、附则。

1.第一章总则共五条,规定了办法的编制依据、适用工程范围、运行管理体制、职责分工和权责义务。

2.第二章建后管理体制共六条,规定了饮水安全工程的产权归属、建后管理管护、监督和报废等。

3.第三章工程运行管理共九条,规定了饮水安全工程的管理组织、跟踪监督管理服务机构的设立、供水管理单位的职责、供水工程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停水抢修流程、水源地和设施设备的管理防护以及宣传教育。

4.第四章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共四条,规定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水源安全的监测评估。

5.第五章供水管理共九条,规定了农村供水工程各级管护主体的责任义务、用水户的责任义务、供水设施改装、迁移、拆除的具体管理、新增用水户的具体管理。

6.第六章应急管理共三条,规定了应急预案的制定、部门分工、应急处突流程。

7.第七章供水与水价核定共五条,规定了供水实行有偿服务的背景、水价构成、推广和使用节水技术、供水保障范围及养护维修范围。

8.第八章政策措施共两条,规定了农村供水工程运行中电费、水费、补贴、监测检测等政策。

9.第九章奖惩共五条,规定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纳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作年度综合考核、对部门及工作人员、农村供水单位及工作人员、其他单位或个人奖惩的具体规定。

10.第十章附则共三条,规定了各镇(街道)制定管理细则的做法、办法解释权归属与实施日期。

责任编辑:索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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