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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标准化厂房重点招商引资企业租金补贴方案(试行)》的解读

堆龙德庆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1日 16时28分

区人大常委会:

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落实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充分发挥标准化厂房对招商工作的要素支撑作用,促进企业快速落地,鼓励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入驻标准化厂房,结合堆龙实际和企业需求制定本方案。

二、申报企业的总体要求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堆龙德庆区产业规划的重点招商引资企业,符合消防安全等要求,优选节能、环保、高新技术产业。

2.注册地在堆龙德庆区,注册公司类型为独立法人,实行独立核算且签订招商引资投资协议书。

3.在堆龙德庆区统计局入库企业。

三、申报企业的生产经营要求

厂房位于工业园区B区,由区净土公司投资建设并作为后期业主和运营管理方。补贴办法主要针对进驻标准化厂房的我区重点招商引资企业,企业达到以下任意一条即可申报租金补贴:

1.投资方面:入驻标准化厂房投资额每平米不低于0.5万元,且两年内投资总额累计达到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企业,即可申请租金补贴。投资额包含:设备采购、人员工资、厂区装饰装修等,以企业在藏公司财务提供的正规票据为准。

2.产值方面:企业投产后年销售产值达到每平米1万元,即可申请租金补贴。

3.税收方面:企业投产后年纳税总额达到每平米200元,即可申请租金补贴。

租金按照每平米10元/月标准进行补贴,补贴实行每年申报一次,凡上年度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需于次年3月底之前完成租金补贴申报工作。补贴时间按与区净土公司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算,租金补贴政策享受期为三年,补贴可连续享受三年,实行一年一补、先缴后补。

四、资金预算及补贴发放流程

补贴资金按年预算,初步预计年资金需求659.8536万元(以实际申报预算为准),由区财政局纳入年初预算。实行租金与补贴分离原则,由入驻企业与区净土公司签订租赁协议,并支付租金;入驻企业达到补贴标准向区经信局书面提交《企业租金补贴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区经信局联合区财政局、区净土公司组织审核及实地核查后,由区经信局兑现租金补贴。

经三届区政府第37次党组会议、3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标准化厂房重点招商引资企业租金补贴办法(试行)》。现提交区委常委会议研究。

特此报告。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5日

责任编辑:索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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