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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届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召开

堆龙德庆区人民政府 2023年08月23日 10时16分

2023年8月23日,区委副书记李晓强同志主持召开三届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听取《堆龙德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赴内地考察危化车辆停车服务中心建设情况的报告》、《聚焦互联网+新业态 推动电子商务新发展》、《外出招商再发力 考察取经促发展》、书面听取《赴日喀则市和山南市考察学习乡村振兴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投资落实年”“作风建设年”要求,先后多次组织外出考察项目建设、消费挖潜、产业发展等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会议要求,区经信局要加强与领峰物流园和拉萨市城投公司的沟通衔接,共商共建小商品市场。区政府办负责起草函件,就推动落实《拉萨综合保税区合作开发协议》事宜向综合保税区正式发函。

二、研究区应急管理局提交的《关于提请审议<拉萨市堆龙德庆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请示》

会议研究并同意《关于提请审议<拉萨市堆龙德庆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请示》,待区应急管理局按照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以区政府名义印发。

三、研究审议《堆龙德庆区关于配合做好第二轮第一批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该议题与堆龙德庆区迎接第二轮第一批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部署会暨“强生态”行动专班工作推进会套开)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肖友才在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关于开展第二轮第一批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预通知》及普布顿珠书记的批示精神,以及区市相关重要文件精神,听取堆龙德庆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近期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迎接第二轮第一批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审议《堆龙德庆区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会议指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也是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强生态”行动的重要工作内容,建设美丽中国、建设好美丽西藏是党中央给我们布置的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全面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扎实的作风贯彻好党中央和区市党委的政策方针。

会议要求,一是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要负责人为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强力推进。二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负责。三是加强引导,充分调动企业的污染防治积极性,同时强化执法检查,严查存在的问题,让生态环境保护成为企业不敢触碰的高压线。四是全面整改、彻底整改、群众满意为标准,工作中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高质量地完成整改工作,杜绝出现虚假整改、表面整改、书面整改的问题。五是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学习计划,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全方位、多角度召开专题学习会议,确保学有所得、学有所用,指导好工作,确保政治站位再提高,思想认识再深化。六是区环督办要联合区作风办、“强生态”专班积极开展现场督察和回头看工作,对出现的不履职不尽责的情况,严肃追究责任。

会议强调,坚定不移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是各级各部门的使命和责任,是全区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今年9月自治区将开展本级督察,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同时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对本辖区本行业涉及第一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信访案件及近年来自治区本级督察反馈问题开展自查工作,明确责任,建立联动机制,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注重整改完成问题的检查,杜绝反弹现象,确保人民群众身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高。

会议研究并同意《堆龙德庆区关于配合做好第二轮第一批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区生态环境分局要严格按照会议要求进行修改完善,确定专班成员,明确职责分工,以堆龙德庆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

四、研究区民宗局提交的《关于2023年度堆龙德庆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命名挂牌的请示》

会议研究并同意《关于2023年度堆龙德庆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命名挂牌的请示》。区民宗局按照会议要求核实核准命名挂牌单位名称。

五、研究区自然资源局提交的《关于南嘎幸福花园规划竣工验收相关事宜的请示》

会议研究并同意《关于南嘎幸福花园规划竣工验收相关事宜的请示》。一是建筑物局部超出规划用地范围方面,你局要统筹考虑正在报批的《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正在编制的《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结合该项目现状用地情况,进一步明确该地块用地性质。二是建筑密度超出规划设计条件规定方面,结合前期征求居民意见均无异议的情况,不予处罚。三是绿地面积不满足规划条件规定方面,由东嘎街道指导南嘎社区制定异地补植方案,并督促其在3年内完成整改,由你局组织验收(此项工作不作为你局办理工程规划手续的前置条件)。四是停车位不满足规划设计规定方面,南嘎社区要优先考虑在红线范围内补划停车位,不足部分通过实行“单向通行、单侧停车”管制措施和设置车辆进入识别系统,缓解停车位不足问题。五是建筑退让局部不符合规划条件要求方面,考虑该项目对周边环境无实质性影响,不予处罚。根据拉萨市农牧民安置政策与管理办法,由东嘎街道督促南嘎社区实施,待竣工验收后,按程序办理工程规划手续。

六、研究区自然资源局提交的《关于征收政府大院公园建设用地的请示》

会议研究并同意《关于征收政府大院公园建设用地的请示》。所需补偿资金475440元(包含地上附着物补偿资金175521元、土地补偿资金299919元,以实际支出为准),从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列支。

七、研究区自然资源局提交的《关于挂牌出让DLZR-2023-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

会议研究并同意《关于挂牌出让DLZR-2023-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区自然资源局要依法依规履行挂牌出让程序,并做好后续监督管理工作。

八、研究区自然资源局提交的《关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东嘎污水处理厂)的请示》

会议研究并同意《关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东嘎污水处理厂)的请示》。同意将150亩(以拉萨市自然资源局下发的规划设计条件面积为准)东嘎污水处理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65万元/亩的划拨标准,有偿划拨给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研究区自然资源局提交的《关于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2023年度先造后补项目(堆龙德庆区)建设模式采用EPC模式的请示》

会议研究并同意《关于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2023年度先造后补项目(堆龙德庆区)建设模式采用EPC模式的请示》。

十、研究区自然资源局提交的《关于开展贾热社区二组林木补偿的请示》

会议研究并同意《关于开展贾热社区二组林木补偿的请示》。

十一、研究区教体局提交的《关于解决堆龙德庆区第二初级中学建设项目资金缺口的请示》

会议研究并同意《关于解决堆龙德庆区第二初级中学建设项

目资金缺口的请示》。同意解决堆龙德庆区第二初级中学建设项目缺口资金13000000元(以实际支出为准),待中央配套资金下达后进行冲抵,此次追加资金用于该项目后期装修及室外附属设施施工。

十二、研究区教体局提交的《关于审议2023年教师节庆祝及表彰慰问活动方案的请示》

会议研究并同意《关于审议2023年教师节庆祝及表彰慰问活动方案的请示》。区教育局按照会议要求,补充完善受表彰人员名单。

责任编辑:索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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