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堆龙德庆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着力建设法治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政治责任。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书记、常务副区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始终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中心业务同安排、同检查、同评促、同总结,使法治工作日趋规范化、制度化、日常化。制定印发《堆龙德庆区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先后召开3次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堆龙德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堆龙德庆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具体措施》等文件。区政府每半年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并进行安排部署,确认落实落细落到实处。各镇(街道)和各区直各单位认真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关于在全区各级国家机关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各部门法律顾问的相关通知》等文件精神,着力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基础。
(二)强化经费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将法治政府建设专项工作经费100万元纳入本级财政预算。2020年全区普法经费按人均1元的标准足额预算,2021年起全区人均普法经费上浮1元,2023年已达到人均2元以上的标准,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2023年,区政府投入70万元,着力打造堆龙德庆区高水平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投入300余万元,打造堆龙德庆区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建设项目,着力推动我区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区各级各部门均落实了3-10万元的法律顾问费用,并呈逐年递增趋势,充分保障法律顾问制度的有效推行。
(三)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教育效率。一是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重点。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全区各级党委、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加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督查和年度考评力度,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宣誓制度,培养其忠诚、干净、担当和依法行政意识。今年以来,全区上下共举办领导干部专题法律讲座(培训班)6期,每年有近400名干部职工参加。二是突出青少年普法教育重点。全区27名法制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深入20余所中小学校扎实开展法治讲座,编印法律书籍1万余册,受教育师生达1000余人次,基本实现教学计划、法律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的目标。三是突出主题活动宣传重点。为推动法治宣传向纵深发展,按照“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实际”的原则,我区积极组织实施“法律七进”和送法下乡活动。同时,常态化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三月综治宣传月”“4·15国家安全日”“6·26世界禁毒日”“12·4国家宪法宣传周”等专项宣传,进一步普及法律知识,共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60余场次,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送法下乡活动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余万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00余人次,现场提供法律援助10余次。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为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实现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与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建立健全了科学决策制度,建立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分级共建、资源共享”“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进一步整合信用信息资源,实现数据共享共用,加强社会公众监督,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和发展环境。积极开展“接诉即办”工作,全年共答复和办理自治区、拉萨市政务服务平台70件,办结率100%;受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2975件,办结率为98%;受理环保信访案件37件,办结率达100%;立案企业4家,处罚2家,处罚金额83.77万元。三是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探索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综合管理监督体系。在全区执法单位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进一步规范我区行政执法行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合理确定年度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确保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建立健全双随机监管改革长效工作机制,开展食品药品监管严格执法督察;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不断提高内部监管实效;与风险评价、信用建设等工作结合,实施分类监管,形成监管合力,不断提高联合监管实效;制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综合性督察。四是坚持简政放权推进减证便民。强化“减证便民”各项措施落地生效,区政务服务中心共进驻政务服务职能部门22个,部门进驻率100%,进驻政务服务事项88项,暂不予以进驻事项397项。积极开展帮办代办工作,不断完善代跑代办清单,做到“应代全代、能代尽代”。截至10月底,镇(街道)、村(社区)两级便民服务中心共受理帮办代办事项18742件。区人民法院开通涉农、涉民生绿色通道,推进“网上立”、“跨域立”“自助立”服务。诉讼服务大厅接待群众10150余人次,12368诉讼服务热线服务200人次,网上立案1539件,受益群众达2000余人。网上保全85件,跨域立案2件、自助立案2件,完成在线调解80件,近74.33%的案件实现电子送达。
(五)全面做优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一是扎实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规范办理工作流程,并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运用实地调查、调解和解等方式,严把行政复议案件质量关,加大复议案件调解(和解)力度,不断提升行政复议的影响力和公信力。2023年以来,行政复议机关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二是抓好行政应诉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积极履行出庭应诉职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进行政诉讼案件法定代表人出庭制度,严格要求区级各行政机关行政诉讼法定代表人必须应诉。截至目前,区政府行政诉讼案件共4件,积极协助人民法院依法开展调解工作,促进案结事了。加强对司法建议的落实反馈,主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
(六)畅通法律渠道,提高法律服务质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的协作与配合,实现法律援助刑事辩护全覆盖。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进校园,携手五心促成长”活动,组织律师前往各中学校园开展讲座,免费为学校师生提供法律服务。一是区人民法院围绕中心大局,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强民事案件的审判力度,营造公正有序的市场环境,审结民商案件3793件,结案标的19.83亿元。发挥破产程序的保护、求助、重整功能,组建破产案件审判委员会,受理破产案件9件,涉及标的1.06亿元;审结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案件2154件、金融案件430件,服务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针对房地产开发建设销售面临的重大风险隐患,向区委区政府专题报告,得到了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二是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案件回访和评查。今年以来,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各类案件230件,其中:劳资纠纷案件185件、受理交通肇事案件5件、刑事案件30件、强制执行案件2件、婚姻类案件6件、信访转办案件2件;接受法律咨询820件、代写各类法律文书40份、审查各类合同7份。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提高。部分干部虽然做到了读原著、学原文,但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指导工作实践、推动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强。二是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升。部分单位开展行政执法习惯“单打独斗”,缺少统筹推进的系统观念,协同配合方面做得还不够,个别单位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面存在不规范问题。三是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部分镇(街道)对司法所建设认识、重视不够,司法所的法治机构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司法所在参与镇(街道)决策以及加强行政执法法制保障等方面还需加强。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谋划。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3次,部署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等重要议题,明确法治政府建设思路,督促各专项工作落地落实。调整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完善法治建设考核机制,发挥依法行政考核“指挥棒”作用。
(二)强化学习引领,发挥示范作用。充分利用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区政府党组会议等平台,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会前学法第一议题,推动各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学法常态化。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副区长出庭应诉2次。
(三)统筹谋划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带头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推进依法治区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区委区政府定期听取堆龙德庆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制定《关于堆龙德庆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实施方案》。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区领导干部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强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带学促学作用。完善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加强政府工作人员学习培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过程,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堆龙。
(二)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和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完善科学、规范的行政复议体制,以集中受理、集中审理和集中决定为目标,不断优化行政复议程序,全面推广使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办案。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加大对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继续做好应对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监督指导工作,组织协调好区政府为当事人的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应对和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
(三)不断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区政协民主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认真办理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持续推进政务公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规范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机制。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严格确定合法性审核范围,确保审核全覆盖,健全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强化监督纠错。
(四)持续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多元调解协调小组的职能作用,完善议事机构工作机制,整合全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等法治资源,进一步深化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深化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挥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服务功能,高效完成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体平台验收。加强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促进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与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有效衔接。
(五)建强建大普法宣传队伍,扩充普法宣传面。持续推进党员干部学法考试,加强法律明白人骨干培养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强化普法宣传力量,精心组织普法活动,多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现普法宣传全覆盖,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学法用法能力,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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