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龙德庆区人民政府
目 录
第一部分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水利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水利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水利局是区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等,在职责区域内,负责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等的管理。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有关规范性文件。
2.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水资源和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证、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资源论证制度;指导全区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指导、组织、协调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3.负责全区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定全区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工作。
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编制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5.组织指导全区水利设施的管理和保护。负责区内主要河流的综合治理和开发;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全区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
6.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拟定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组织、指导有关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7.指导全区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协调全区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
8.负责全区水能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9.负责水利行政执法和水规费征收管理工作。查处区内的涉水违法事件;负责全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组织、指导水库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对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对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0.负责全区河长制工作,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11.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市水利局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水利局现有干部职工19人,其中正科级1人,副科级5人,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12人;其中:初级助理工程师10人,中级助理工程师2人,中共党员19人;现设有10个办公室,分别为:党建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财务办公室(二级预算单位)、水政办公室、水利普查办公室、防汛抗旱办公室、农水办公室,建管办公室、规划计划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
第二部分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水利局2022年度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水利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2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2年收支总预算289888532.02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0546032.0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342500元、上年结转0元;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279220332.0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1300元、卫生健康支出303800元,住房保障支出340600元,债务付息支出9342000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500元。
二、2022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收入预算289888532.02元,其中:上年结转0元, 占0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0546032.02元,占96.77 %;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收入9342500元,占3.22%。
三、2022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289888532.02元,其中:基本支出5468717.34元,占1.89%;项目支出284419814.68元,占98.11%。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2年收支总预算289888532.02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0546032.0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342500元、上年结转0元;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279220332.0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1300元、卫生健康支出303800元,住房保障支出340600元,债务付息支出9342000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500元。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0546032.0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农林水支出279220332.02元,占99.5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1300元,占00.24%,卫生健康支出303800元,占00.10%,住房保障支出340600元,占00.1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79220332.02元。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468717.34元,其中:
人员经费4760245.4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乡镇教职工生活补助、特级教师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学生助学金、三包经费、学生奖学金、免费教育经费等、营养改善计划试点资金、班主任津贴、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708471.94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公务通讯补贴、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电梯运行维护费、食堂补助、邮寄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
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2年减少(增加)0元,压缩(增长)0%。
因公出国(境)0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0量,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9342500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9342500元,主要原因有增加了政府性基金项目《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堆龙河两岸综合治理工程(下游)》债务付息支出9342000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发行费用支出50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由公用经费公用经费708471.94元中列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2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32个,资金289888532.02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0万元,地方资金289888532.02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个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堆龙河两岸综合治理工程(下游)》项目,资金169120000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58.33%。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水利局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本部门及所属单位使用和管理政府债券资金情况,包括相关政府债券资金总体规模、项目安排。)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堆龙河两岸综合治理工程(下游)项目,政府债券资金总体规模37000万元,其中抗疫国债10000万元,政府专项债券27000万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289888532.02元,建设规模及内容:治理河道总长4.23KM,新建亲水平台(生态护岸)总长8665.83M,共计修复损毁堤防1028.3m等,堤防加高4200m,新建4座梯级拦水闸工程,改善堆龙河水生态环境;设置过鱼建筑物一座,穿堤工程3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