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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龙德庆区政法委2023年度部门预算

责任编辑:堆龙德庆区政法委 来源:堆龙德庆区政法委 发布时间:2023-02-06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部分  堆龙德庆区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堆龙德庆区政法委2023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三部分 堆龙德庆区政法委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堆龙德庆区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自治区党委、拉萨市委和堆龙德庆区委部署,对全区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堆龙、法治堆龙建设,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西藏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区政法工作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全区各级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监督检查全区政法部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的情况,调查分析和及时纠正存在的倾向性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

6.组织开展全区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向区委提出建议。

7.组织协调全区政法舆情的监控分析,研究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国内外舆论情况和信息,提出对策建议,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区委宣传主管部门。

8.指导推动全区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政法部门党组织民主生活会。

9.配合政法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牵头单位,指导全区政法系统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调研掌握和分析研判我区政治安全、反分裂安全、社会稳定和涉邪教有关重大问题、突出情况、重要动向,及时提出对策建议。

10.调查分析全区社会治安形势,汇总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动态,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综合考评。

11.指导协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推进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推动重点领域、行业、物品安全管理。调查研究流动人口、特殊人群和重点青少年群体等服务管理工作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推动建设覆盖全部实有人口的动态管理体系,特殊人群社会关怀帮扶体系。指导协调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协调推进全区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深化拓展网格化、双联户服务管理,完善城镇、村综治维稳机制。

12.承担堆龙德庆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制定全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深入调查、掌握铁路沿线敌社情动态,开展铁路沿线治安专项整治活动。负责全区铁路护路联防宣传教育和平安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专职铁路护路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奖励等工作,抓好专、兼职护路队伍建设。做好护路联防经费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检查工作。

13.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委政法委员会无内设机构,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堆龙德庆区政法委2023年度预算明细表

中共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委政法委员会

第三部分    堆龙德庆区政法委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3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3年收支总预算4742.0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42.0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2.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6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458.18万元。

二、2023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收入预算4742.0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 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42.04万元,占100 %。

三、2023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4742.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15万元,占 6%;项目支出4468.89万元,占 94 %。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742.04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4742.0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2.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0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458.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64 万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742.04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减少553.01万元,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逐年调减同时,雪亮工程项目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2.87万元,占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28万元,占0.8%;卫生健康支出15.07万元,占0.3%;交通运输支出3458.18万元,占73%;住房保障支出18.64 万元,占0.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02.16万元,比2022增加165.01万元,增长444%。主要是科目调整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373.32万元,比2022年增加210.9万元,增加36%。主要是科目调整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37.4万元,2022减少3745.5万元,下降85%。主要是2023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经费科目调整至交通运输支出同时专职护路联防队员工资、补贴及社保资金逐年增长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3.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3.1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9.99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36.0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

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法委未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八、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政法委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堆龙德庆区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19.99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  16.1万元,降低45  %。主要是部门预算逐年调减,主要包括:办公费2.85万元、印刷费1.13万元、咨询费0.23万元、手续费0.02、邮电费1.05万元、差旅费1.3万元、维(护)费0.38万元、委托业务费0.3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7万元、工会经费3.1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2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对确实无法使用的0辆车进行更新购置。

(四)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3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0个,资金4468.89万元,其中:地方资金4468.89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00%。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堆龙德庆区政法委未安排扶贫资金预算。

(六)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政法委未安排相关政府债券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