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一是截至目前,堆龙德庆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累计落实资金308.45万元。其中城市低保 371户388人,落实资金共计217.7万元,农村低保116户338人,落实资金共计64.73万元;分散特困供养对象45人,落实资金共计18.59万元;分散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落实资金共计7.43万元(其中具备自理40人、失能4人、半失能1人)。二是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堆龙德庆区多举措,认真开展城乡低保动态调整工作。同时堆龙德庆区民政局联合相关部门对各镇(街)、寺管会下发《关于开展2024年城乡低保对象年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工作人员严格遵循“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低保政策,对困难群众家庭人口信息、经济状况、收入来源、住房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详细的严格审核,并做好相应记录,切实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确保了低保政策能真正惠及困难群众。截至目前,清退农村低保2户2人,新增特困供养3人(其中集中供养2人、分散供养1人)。三是加大民政惠民政策宣传力度。为提高民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力,确保政策全面落地落实见效,堆龙德庆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宣传方案,通过走村入户及集中宣讲方式为群众开展“民政政策进万家 党的恩情记心头”为主题的宣讲活动。截至目前,共宣传政策10场次,惠及群众1200余人,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社会救助政策知晓率,保障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二、临时救助。根据困难群众实际需求,充分发挥救急难功能,及时缓解困难群众的突发性、暂时性困难,切实将突发性事件造成的生活困难的群众及时纳入救助范畴,截至目前,共救助21户,发放资金18.76万元。5月份起堆龙德庆区将安排临时救助备用金30万元下拨到各镇(街),主要用于解决部分因遭遇突发事件、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等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