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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龙德庆区加强信用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堆龙德庆区人民政府 2025年04月23日 15时41分

一是年报工作开展情况。堆龙辖区企业应年报户数9111户,已报年报户数1028户,年报率为11.28%;个体应报年报21172户,已报年报4706户,年报率为22.3%;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应报年报户数159户,已报年报户数22户,年报率为13.8%,针对当前年报率较低的情况,将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应报尽报,提高年报率。二是加强信用监管。通过信用监管系统进行了重点监控和整改指导。对已完成补报的175户个体工商户及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恢复了其信用记录。并充分利用堆龙融媒体、东嘎农贸市场及龙腾大厦电子显示屏、现场宣传等多种形式,提高年报知晓率和参与度,提高市场主体年报意识;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连续两年未报送年报的企业及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停业超过6个月或未开业满6个月的进行吊销执照,第一季度,注销“僵尸”企业223户。三是金融类企业风险排查。为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净化地方金融发展环境,对我辖区涉及的金融“失联”、“空壳”主体进行清理,第一季度,共排查开展金融类企业3家,其中2户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暂时无法联系,已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1户进行经营范围变更。

责任编辑:罗桑土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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