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政策惠民资金精准落实,累计为5118名残疾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高龄老年人以及城乡低保人员等各类保障对象发放福利及保障资金1818.6万元,同时,以庆祝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为契机,为低保、集中特困供养人员等220名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及消费券22万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二是进一步完善急难型临时救助机制,简化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向各镇(街道)下拨临时救助备用金30万元,实施救助帮扶25户72人,发放资金21.73万元,实施转介救助6户6人,使用资金1.11万元。同步开通“12349”24小时救助热线,累计受理群众咨询63件,确保困难诉求得到及时响应。三是强化部门协同衔接,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络。制定出台《堆龙德庆区落实“困难群众关爱行动”具体举措》《堆龙德庆区党员干部常态化结对帮扶“十类人员”工作机制》等文件,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健全制度机制保障,完成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困难老年人等“十类人员”共计2630人的摸底排查,并建立“一户一策”帮扶档案;结合党员干部结对帮扶,组织开展“微心愿”认领活动,累计收集心愿665个,已完成圆梦400余个;联合区委统战部、各镇(街道),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原则,常态化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及时按规定调整救助待遇。全年完成低保年度复核,清退不符合条件对象44人(含去世14人),新增城乡低保对象80户102人、特困供养8户9人。通过重点排查,将重大疾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纳入监测范围,新增认定农村低保边缘户9户28人、刚性支出困难户5户10人,进一步加强动态管理与精准识别;加强与乡村振兴、教育、人社、住建等部门的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全年共享信息数据14次。严格落实低保“单人户”政策,2025年新增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医保参保率及重特大疾病救助对象信息核验率均达100%,并协调住建部门为3户3名低保对象落实住房补贴1.44万元,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流浪乞讨人员街面巡查与主动救助,全年累计清理救助72人次。四是优化特殊困境群体服务,申请中央资金200万元实施“精康融合行动”试点项目,为全区199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日托服务、居家服务、转介服务、特色服务及宣传和培训共计6464人次;争取上级及慈善资金共计38.62万元用于开展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护项目,全年开展了“暑期+周末补习班”活动128余次,惠及220余名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扶养儿童,并以“三大节日、六一儿童节”等节日为契机,开展冬季送御寒衣物活动、儿童身心健康等方面的讲座以及“点亮心愿”行动,根据镇(街)收集留守和困境儿童的心愿,为140名儿童发放价值2万余元的运动鞋、衣物等微心愿物资投入38.5万元。同时,完成20户特殊老年人及困难残疾人家庭改造;拓展关爱服务与慈善帮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链接慈善资源,为单亲母亲家庭等在读子女提供持续性生活补助,发动慈善力量为1名弃婴募集奶粉等物资价值7675元、为1名困难新生儿筹集慈善救助金3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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