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程序与责任,强化"清单之外无决策"硬约束。对涉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重要民生保障等事项,必须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强化合法性审查。完善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明确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事项一律不得提交讨论。截至目前,累计审查各类合法性文件130余件为政府行政决策提供精准法律支撑。规范文件全流程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清理全流程管理制度,对文件制定各环节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内容合法合规,程序规范有序。同时,及时清理与现行政策冲突的文件,切实维护法治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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