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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龙德庆区人民政府乃琼街道办事处机构职能

堆龙德庆区人民政府 2021年09月24日 11时36分

一、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一)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管理街辖范围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二)负责开展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发展村(居)文化、科普、体育、教育事业,开展生殖健康教育和服务,提高市民质素,树立文明新风。

(三)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街道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规划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按市、区授权,行使一定的检查监督权、审批(审核、核准)管理权、公共配套设施知情权及参与验收权,指挥、调度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街辖范围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社会治安防范网络,落实各项防范和管理措施;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组织提供法律服务,对居民和青少年开展法制教育,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五)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制定辖区内社区发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优化整合社区资源,不断加强和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和服务体系,组织服务队伍,满足社区人员的不同需求;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整治美化环境。

(六)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助)、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工作,扩大就业渠道。

(七)指导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

(八)负责办理市、区依法依规下放街道的有关事务;

(九)负责村(居)信息化建设和宏观管理。做好规划,提高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化水平,对村(居)信息网络建设实行宏观管理。

(十)指导和帮助村(居)建设和服务,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十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督修、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

(十二)完善民主制度,建立健全群众监督程序,提高有关居民事务工作的公开性、民主性,不断扩大政府与群众联系的渠道;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乃琼街道办事处主任:四郎平措

     办公电话:0891—6157990

     办公时间:夏季(周一至周五)作息时间: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冬季(周一至周五)作息时间: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

    办公地点: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波玛路1号

责任编辑:王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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