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征地补偿行为,有效保护被征地主体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拉萨市有关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制定更新工作文件要求,本部门就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将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就听证公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5年10月14日10:30时
二、听证地点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党校一楼会议室(暂定)
三、听证会内容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四、听证会代表范围
邀请或依申请选定相关职能部门、镇(街道)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等参加。
五、申请方式
凡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5年10月8日18:00时前,持居民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前往拉萨市堆龙德庆区自然资源局报名并填写申请表。
(联系人:普布次仁,联系电话:13658998900,邮箱:puci50@163.com)
六、听证会举办机构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自然资源局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审查确定后获得听证会代表资格,发放《听证代表证》、凭《听证代表证》入场。
(二)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亲自参加听证,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听证内容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土地相关政策,了解我区经济发展的状况,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有书面发言材料的请会后交工作人员。
(四)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发表意见和质询,并有权查阅听证会纪要。
特此公告。
附件: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自然资源局
2025 年9月12日
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申请参加2025年10月14日听证会)
申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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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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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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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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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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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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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要 工 作 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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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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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期 |
年 月 日 |
说明:
1、本表仅供申请参加2025年10月14日《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听证会使用。
2、申请人提交申请表时,必须提供身份证件原件供核对。
3、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听证机关有权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代表。
4、被确定作为听证会代表的申请人必须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