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堆龙德庆区人民政府关于索朗次仁同志任职的通知

堆龙德庆区人民政府 2024年06月17日 17时22分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中)直各委、办、局:

根据《拉萨市堆龙德庆区监察委员会关于调整相应处分执行的函》(堆监函〔2024〕1号),经区政府同意,撤销《中共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委员会关于格桑、索朗次仁两名同志任职的通知》(堆委发〔2022〕70号)中关于“索朗次仁同志任公安分局羊达派出所四级警长,免去其公安分局羊达街道派出所三级警长职级”的任免职决定,索朗次仁同志任公安分局羊达街道派出所三级警长。

堆龙德庆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4日

责任编辑:索曲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字体: 【打印文本】 【关闭本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