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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拉萨城关区亿鑫废旧回收有限公司违法处置报废机动车案件情况的公示

责任编辑:堆龙德庆区经信和商务局 来源:堆龙德庆区经信和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6-07-0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规范堆龙德庆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市场公平竞争与安全生产,现将拉萨城关区亿鑫废旧回收有限公司涉嫌违法处置报废机动车案件情况及处理结果公示如下:

一、案件基本概况

拉萨城关区亿鑫废旧回收有限公司为堆龙德庆区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注册地址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羊达乡东嘎新区。2025年12月,堆龙德庆区经信和商务局收到群众举报,反映该企业违规将55辆报废机动车外运内地销售,核查过程中发现企业实际缺失报废机动车57辆拉萨城关区亿鑫废旧回收有限公司负责人承认已将57辆报废汽车运往内地进行拆解。

、违法认定及行政处罚结果

经全面调查取证,认定拉萨城关区亿鑫废旧回收有限公司存在未在资质认定的拆解经营场地内开展报废机动车拆解作业的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依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规定,依法对该企业作出3万元人民币行政处罚。目前该企业已足额缴纳全部罚款。

三、案件后续工作安排

1.2026年6月4日,堆龙德庆区经信和商务局完成该案全部卷宗材料整理,按行刑衔接工作要求移交本级公安部门开展后续核查;

2.2026年6月5日,全套案件材料和线索报送拉萨市商务局,由市级商务部门转报西藏自治区商务厅。

、行业警示

全区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须严格遵守《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各项规定,所有回收报废机动车必须在自身资质核定经营场地内规范拆解,严禁私自外运、转卖报废车辆。区经信和商务局将持续联合公安、市监、车管所等部门开展常态化联合检查,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从严处置,切实维护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公示说明

1.公示单位:拉萨市堆龙德庆区经信和商务局

2.公示时间:2026年7月8日—2026年7月14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经信和商务局

2026年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