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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龙德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僵尸企业”清理吊销工作的提醒告知书

责任编辑:王敏 来源:堆龙德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9-19   浏览次数:   【字体:

堆龙德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僵尸企业”清理吊销工作的提醒告知书

尊敬的企业负责人:

为进一步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净化市场环境,优化资源配置,我局决定对长期停业未经营的企业(即“僵尸企业”)开展清理吊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提醒告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与法律依据

结合税务部门协助调查的两年以上未纳税及涉税违法企业名单,我局将对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未进行依法纳税申报的企业进行清理。此次清理工作严格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二、告知方式与内容传达

我局已通过官方网站公告、实地核查、电话通知等多种方式告知相关企业,并详细传达了文件精神及日常监管要求。请各企业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认真阅读并深入理解告知内容。

三、整改与规范措施

对于主动要求补报年报和恢复经营资格的企业,我局将提供指导,帮助其履行法定义务,并从拟吊销名单中剔除。

对于不符合撤销条件的企业,我局将引导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注销登记。对连续6个月未从事经营活动、两个年度未参加企业信息年报公示、未进行依法纳税申报的企业,以及通过依法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我局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四、重要提示与整改期限

经查,现有276户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改正(名单见附件)。为助力企业经济发展,提升信用监管服务水平,我局特发布此提醒告知书。

自告知书发布之日起30日内,请相关企业主动申请改正违法失信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吊销营业执照:一是正常经营的企业,补报未年报的年度报告并申请信用修复;二是已经不经营的企业,主动申请注销登记。逾期未改正的,我局将依法启动吊销营业执照程序。

五、联系方式

请各企业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此次清理吊销工作,积极响应并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及时与我局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

联系人:王梅 武飞彪     联系电话:0891-6199375

附件:《2024年拟吊销企业名单》

堆龙德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