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日托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25MAB052UX0M):
本委受理申请人逯朋朋、李刚、赵海涛、张豪杰诉你单位关于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工资、经济赔偿金等纠纷一案(拉堆劳人仲〔2025〕57号、拉堆劳人仲〔2025〕58号、拉堆劳人仲〔2025〕59号、拉堆劳人仲〔2025〕60号),因无法送达至你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先行调解建议书、举证告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出庭通知书等相关仲裁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举证(答辩)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工作日)。本委将分别定于2025年8月29日上午10时、2025年8月29日上午11:30、2025年8月29日16:00、2025年8月29日17:30在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地址:堆龙德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二楼205室,联系电话:0891-6553477)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