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中兴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25MA6T4UFT0F):
本委受理申请人王先强诉你单位关于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纠纷一案(拉堆劳人仲〔2025〕96号),因无法送达至你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先行调解建议书、举证告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出庭通知书等相关仲裁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举证(答辩)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工作日)。本委将定于2025年11月18日上午11:30在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地址:堆龙德庆区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二楼205室,联系电话:0891-6553477)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