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龙德庆区人民政府
拉萨堆龙德庆区赫沙美发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40125MAEE851X9E):
本委受理申请人席丹诉你单位拉萨堆龙德庆区赫沙美发店其他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拉堆劳人仲〔2026〕50号),因无法送达至你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延期开庭通知书等相关仲裁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举证(答辩)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工作日)。本委将定于2026年6月17日上午10:00在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址:堆龙德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二楼205室,联系电话:0891-6553477)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