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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委员会组织部机构职能

堆龙德庆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2日 10时01分

一、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直机关工委、区委老干部局)的主要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贯彻党中央和区市党委、区委关于组织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对组织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的组织制度和政策法规建设,负责党建理论研究工作。

(三)统筹指导协调全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党代表联络、服务等工作;负责指导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生活会;研究和指导全区党内民主建设;负责有关党组织设置事宜。

(四)负责全区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全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党员电化教育工作;负责全区党内统计和党费管理工作;负责党员信息化建设工作。

(五)负责组织开展党内教育活动;负责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开展干部驻村工作,研究和提出加强和改进干部驻村工作的政策规定。

(六)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全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研究和指导领导班子及成员政治、组织、思想、作风、纪律建设;拟订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定,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七)负责对乡(镇、街道)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办理区委管理干部的任免、交流、待遇及退休、离岗休养审批等事项;承担干部人事档案政策研究、业务指导和具体管理等工作;负责区委管理干部因公和党员因私出国(境)政审上报工作。

(八)综合管理培养选拔区委组织部掌握的优秀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干部的挂职锻炼等工作。

(九)统一管理公务员调配、考核奖惩、培训、职级管理和工资福利等事务,组织实施公务员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全区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负责公务员的对外交流等。

(十)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区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十一)贯彻党和国家的知识分子政策,负责拟订知识分子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指导全区知识分子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有关政策规定,拟订并组织落实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负责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自治区党委党校(自治区行政学院)、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区委党校等有关培训机构举办的相关班次的学员调训;负责对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检查,指导、协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干部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等工作;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

(十三)拟订全区干部监督、审查的有关规定,负责区委管理干部的监督、审查工作;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的情况,受理查核反映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并开展专项整治,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十四)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行政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行政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和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指导全区行政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十五)统一管理区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的机构编制工作。

(十六)审核区委、区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协调区委、区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乡(镇、街道)的职责分工。

(十七)审核区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十八)负责拟定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十九)监督检查全区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全区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总量控制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二十)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区直机关及驻区中直单位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区直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十一)指导协调区(中)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二十二)指导区(中)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十三)对区(中)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区委报告。

(二十四)指导区(中)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向区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二十五)配合区委有关部门抓好区(中)直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区(中)直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二十六)督促指导区(中)直各机关部门党组织按期换届,负责区直各机关部门党组织领导班子的任免,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

(二十七)指导区(中)直各机关部门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二十八)了解掌握区(中)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区(中)直各机关部门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十九)领导区(中)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指导区(中)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党的群众工作。

(三十)受区委委托,协助区委组织部管理区(中)直机关党员和开展党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三十一)协助有关部门协调区(中)直各部门做好维护稳定、离退休干部和老龄等工作。

(三十二)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市党委、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三十三)组织开展离退休领域的调查研究,提出教育引导、管理监督、服务保障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建议,为区委、区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三十四)统筹做好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离退休干部工作责任。

(三十五)指导全区离退休领域党建工作,加强离退休领域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抓好教育监督管理,突出政治教育和党性锻炼,发挥离退休干部党员的积极作用,弘扬正能量。

(三十六)对全区各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督促原单位开展好离退休干部的教育、服务、管理工作,协调上级部门落实离退休干部跨省安置工作,协调上级部门指导检查驻内地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的老干部工作。

(三十七)负责全区老干部工作人员和离退休领域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工作。

(三十八)组织开展离退休干部健康疗养、参观考察和重大节日慰问活动。参与做好离休干部、十八军第四路进藏干部、退休干部生病住院探视慰问和后事处理有关事宜。

(三十九)区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区委编办,归口管理区委老干部局、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四十)完成区委和区委编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职能

 下设:综合办公室、老龄局、组织科、机关工委、强基办。

 组织部部长:任继昭

     办公电话:0891—6285890 

     办公时间:夏季(周一至周五)作息时间: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冬季(周一至周五)作息时间: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

     办公地点: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团结路1号

责任编辑:索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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