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龙德庆区统计局(堆龙德庆区社会经济调查队)机构职能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制定全区统计政策、规划及地方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指导全区镇(街道)和部门的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负责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等全区基本统计资料。
(四)负责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
(五)制定全区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镇(街道)、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六)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七)指导镇(街道)统计站工作,负责全区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系统业务培训、 统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八)建立健全和管理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建设。
(九)依法查处干扰数据统计的行为和在统计上提供不真实数据的行为,协助上级统计机构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工作,配合上级统计机构管理和维护基本单位名录库、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库。
(九)审批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布统计资料,承办镇(街道)部门管辖系统内的统计调查项目备案,审批镇(街道)、县级部门的地方统计项目。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统计局局长:余强
办公电话:0891—6193893
办公时间:夏季(周一至周五)作息时间: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冬季(周一至周五)作息时间: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
办公地点: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团结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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