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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职能

堆龙德庆区人民政府 2026年04月23日 18时04分

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职责是:

(-)起草民政工作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区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和规划,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因公牺牲的审核认定以及抚恤工作。

(四)组织研究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负责本行政区域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区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等审核及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变更、管理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全区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审核工作。指导全区城乡地名标志的规范化设置。

(五)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六)拟订全区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七)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制定老年人社会参与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区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全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收养登记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制度,统筹推进全区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负责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管理运营。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慈善协会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优抚安置等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定具体措施,并组织落实。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十三)负责转业军官、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复员军人、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军人、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

(十四)组织实施并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十六)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伍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十七)组织实施并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上级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的规划。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负责管理实施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审核上报革命烈士和伤残等级呈报工作。

(十八)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双拥日常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烈士褒扬等工作。协助部队做好征兵工作。

(十九)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落实烈士遗属抚恤优待政策。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二十)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信访工作。

(二十一)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人:索朗卓嘎

办公电话:08916285853

办公时间:夏季(周一至周五)作息时间:9:30——13:00,15:30——18:30;

          冬季(周一至周五)作息时间:9:30——13:00,15:30——18:00.

    办公地点: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东嘎东路10号

责任编辑: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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