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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公益林、草原管护办法(试行)解读

堆龙德庆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8日 16时01分

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建设美丽西藏,着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当好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排头兵,规范公益林、草原保护管理,提高公益林、草原管护水平,建设基层护林(草)队伍,做到林有人护,草有人管,发挥公益林、草原生态服务功能,提高和优化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起草了《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公益林、草原管护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旨在加强我区公益林和草原资源保护,提高管护水平,维护生态安全。

二、起草过程

一是全面摸底与深入调研。对我区公益林和草原资源现状、分布情况、管护现状等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制作林草资源分布图,广泛听取基层林业工作者对公益林和草原管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二是资料研究与学习借鉴。在充分调研和学习借鉴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办法》初稿。收集整理区内外其他县区公益林和草原管护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进行认真研究分析,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加以吸收借鉴,为《办法》起草提供参考。确保《办法》符合实际,落地生效。三是征求意见与合规性审查。初稿形成后,先后开展了三轮意见征求,分管领导邹世金副区长召开专题征求意见会,广泛征求了县级领导、上级行业部门、各镇(街道)、区直相关部门、基层林草工作人员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33条,采纳30条,对未采纳的3条意见进行答复。对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对《办法》初稿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5个部分,共29条。第一部分明确了《办法》制定目的、依据、适用范围,以及公益林和草原的定义、分级等内容。第二部分规定了区政府、镇(街道)政府、村(社区)委会、林业和草原局以及相关部门在公益林和草原管护工作中的职责。第三部分对公益林和草原管护人员的考核、奖惩等方面做出了规定。第四部分明确了公益林和草原管护资金的来源、使用和管理要求,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第五部分规定了《办法》的解释权、施行日期等内容。

四、其他事项

本办法与上级部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按照上级部门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罗桑土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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