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龙德庆区人民政府
一、起草背景
堆龙德庆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按照区市党委、政府及区委的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落实“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要求,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坚持“生态立市、文化兴市、产业强市、依法治市、稳定安市”工作原则,奋力当好“七个排头兵”。坚持依法行政,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全面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堆龙而团结奋斗。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政府工作全过程各领域。
为规范区政府行政权力运行,提高政府工作效能,按照2024年《拉萨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我区实际对《工作规则》进行了修改。
二、起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拉萨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
三、起草过程
由区政府办负责起草,经征求政府组成部门的意见建议并修改完善,区司法局对该《工作规则》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修改完善后,经区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三、主要内容及修订情况
《工作规则》共八章、四十三条。第一章为总则:涵盖了《工作规则》起草依据、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等3条内容,明确了“生态立市、文化兴市、产业强市、依法治市、稳定安市”五个工作原则。第二章为组成人员和政府职能:明确了区政府由区长、常务副区长、副区长和局长、主任组成,实行区长负责制,领导区政府各项工作。第三章为工作原则:包括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依法行政、坚持科学民主、坚持守正创新、坚持清正廉洁等六个方面。第四章为监督制度:区政府要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区政协以及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新闻舆论及人民群众的监督。第五章为会议制度:区政府实行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制度,根据需要召开区长办公会议、区长碰头会议。政府常务会议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删除旧版第五章第二十四条(需要提交区委决策的事项)和第二十七条(区政府建立学习制度),并对常务会议主要任务进行调整完善,具体如下:一是学习方面,增加“会前学法”内容;二是提交议题方面,会议研究讨论的事项一般由议题承办部门先行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建议,重要事项需报请分管领导召开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按要求填写《堆龙德庆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提研议题申报表》,并征求区司法局法律审核意见(如涉及资金议题还需征求区财政局资金建议)后,报请分管领导审核,由分管领导向区长汇报同意后报区政府办收集汇总。常态列席单位包括:区政府办、发改委、司法局、财政局,区纪委监委、审计局可根据议题实际情况列席;其他列席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由议题承办部门提出建议,区政府办审核后报会议召集人审定。三是上会资金标准方面,政府各部门动用新增财政支出2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不含)以下的资金安排及重大工程变更的需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区属国有企业(总量)2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投资、资产处置和收购、并购、改制方案的需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第六章为公文处理:明确了各单位向区政府报送公文,应当符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规定,严格遵循行文规则和程序。第七章为工作落实:强调研究部署,压实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跟踪督办,及时报告办理进展,确保见到实效。第八章为工作纪律和自身建设:强调区政府领导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抓好分管领域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遵守各项工作纪律。